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民國90年,時任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上校政戰主任的賴振生,因隔年若未佔少將缺必須退休,於是透過關係獲前總統陳水扁接見,並由時任總統府侍衛長的余連發向蔡朝明轉達要「照顧賴振生」。
檢方指出,蔡朝明得知後再次確認此事,陳水扁當時並未明確指示,僅表達要多提拔本省人;蔡朝明自行揣摩上意,被控以詐術隱瞞調動案,將賴振生調任國安局參事佔少將缺。
本案由國防部軍事高檢署函送偵辦。軍高檢函送指出,賴振生調任後,不僅未到國安局上班,並在家撰寫博士論文,坐領每月約新台幣10萬元的薪水,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檢方在偵查過程中,曾就訊目前在監執行的陳水扁,當時陳水扁表示,不曾為個案升遷交代下屬,至於有無其他人假借他的名義運作,他就不得而知。
檢方偵查後,認定賴振生的學、經歷符合晉升少將資格,且未曾遭免職或喪失公務員身分,當然可依法取得薪餉;另外,雖然蔡朝明自行揣摩上意,將賴振生調升,但無論是資格或是形式上的程序,均未違反規定。
另外,蔡朝明、賴振生並無對價關係,檢方訊後將蔡、賴等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