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吃上恐嚇罪官司
由於余男稱「我真的會一輩子出現在妳的生活,揮之不去」是在他入獄後,寫信給莊姓女律師;士林地院因此認為,他信中暗喻,出獄後會如影隨形,讓對方感覺威脅將永遠存在,還嘲諷為「幸福的感覺」,暗喻兩人見面時會發生難料之事,使人心生畏懼,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余男拘役55日,易科罰金5萬5000元。
從委任變情人兼司機
99年間,余男傳簡訊逼前妻復合挨告,託莊姓女律師辯護,當時莊女與丈夫鬧分居,余男的出現,適時填補她情感上的空缺,進而受僱成為莊女的司機,2人關係因此急速升溫,從法庭上委任關係,發展為情人兼司機。
但余男情緒多變,這段地下情不到1年就變調,莊女發覺情況不對想遠離,余男卻使出對付前妻的伎倆,他多次發信和簡訊恐嚇莊女「妳怎麼對我,我加倍還妳」、「我不會讓妳人生幸福的,我要搞垮妳一輩子,╳死妳與妳為敵」。
男坦白姦情2人被判刑
後來余男進一步向莊女前夫坦白姦情,2人因此被依相姦罪判刑4月。
今年1月,待在牢裡的余男又寫信給莊女「很幸福吧!真不知道再見面時會發生什麼事?」被士林地檢署依恐嚇罪起訴。
余辯稱與莊女是情侶,希望寫信保持聯絡,挽回感情,否認恐嚇。法官則認為,他信中暗喻出獄後會如影隨形,讓對方感到威脅永遠存在,認定罪證明確;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