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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司機姊弟戀 翻臉恐嚇「加倍還妳」

自由時報/ 2013.11.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37歲余姓男子逼前妻復合挨告,請大他10歲的莊姓女律師辯護,未料2人關係火速升溫,余男成為女律師的地下情人兼司機;後來莊女想分手,余男卻使出對付前妻的伎倆,恐嚇「妳怎麼對我,我加倍還妳!」 「很幸福吧!真不知道再見面會發生什麼事?」吃上恐嚇罪官司。

男吃上恐嚇罪官司

由於余男稱「我真的會一輩子出現在妳的生活,揮之不去」是在他入獄後,寫信給莊姓女律師;士林地院因此認為,他信中暗喻,出獄後會如影隨形,讓對方感覺威脅將永遠存在,還嘲諷為「幸福的感覺」,暗喻兩人見面時會發生難料之事,使人心生畏懼,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余男拘役55日,易科罰金5萬5000元。

從委任變情人兼司機

99年間,余男傳簡訊逼前妻復合挨告,託莊姓女律師辯護,當時莊女與丈夫鬧分居,余男的出現,適時填補她情感上的空缺,進而受僱成為莊女的司機,2人關係因此急速升溫,從法庭上委任關係,發展為情人兼司機。

但余男情緒多變,這段地下情不到1年就變調,莊女發覺情況不對想遠離,余男卻使出對付前妻的伎倆,他多次發信和簡訊恐嚇莊女「妳怎麼對我,我加倍還妳」、「我不會讓妳人生幸福的,我要搞垮妳一輩子,╳死妳與妳為敵」。

男坦白姦情2人被判刑

後來余男進一步向莊女前夫坦白姦情,2人因此被依相姦罪判刑4月。

今年1月,待在牢裡的余男又寫信給莊女「很幸福吧!真不知道再見面時會發生什麼事?」被士林地檢署依恐嚇罪起訴。

余辯稱與莊女是情侶,希望寫信保持聯絡,挽回感情,否認恐嚇。法官則認為,他信中暗喻出獄後會如影隨形,讓對方感到威脅永遠存在,認定罪證明確;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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