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油脂公司(1225)所生產的6項橄欖油油品,涉及標示不實等不法。台中市政府衛生局要求通路商立即將問題油品下架,並開罰福懋公司新台幣1500萬元。
台中市府法制局今天表示,福懋公司在消保官的要求下同意,接受有發票及商品的消費者立即退費;無發票但有商品、有發票但無產品,可向福懋公司客服專線02-25073121分機345登記,公司將協助退費。
台中市府法制局表示,福懋同意提出800萬元在玉山銀行設立信託專戶,以擔保履行退費承諾。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福懋各通路商應就所販售的問題商品給予退費,不可設定持有發票期限或未經消費者同意逕以商品兌換券代替等限制,市政府消保官也會持續關注福懋公司退費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