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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提修法 挪用監聽資料課刑責

中央社/ 2013.11.03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3日電)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今天說,黨團提案修通保法、刑訴法等法,杜絕非法監聽、政治偵防,如監聽資料挪作他用者可課予刑責。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重點包括監聽資料不得作為刑事審判以外用途,另案監聽資料應依法銷毀,未符合法院令狀授權範圍內另案監聽資料,在另案刑事審判程序無證據能力。

他表示,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違反規定,將監聽資料挪作他用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吳秉叡說,聲請監聽或續行監聽應釋明理由,釋明不足時法官可令聲請人具結代替,也將調取通聯紀錄列為法官保留範疇,犯罪監聽執行方式應限為同步監聽,且建立通訊監察程序履歷制度,承辦法官也有主動通知受監察人義務等。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宜臻表示,修法後最大變革是通訊監察建置機關改隸台灣高等法院,把原建置機關機房設備移到高院,刪除法務部調查局通訊監察處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通訊監察中心相關組織法權責。

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說,刑事訴訟法修法重點是在刑事訴訟準抗告程序納入通訊監察強制處分,如果受監察人認為監聽程序有違法,事後可向核票法官所屬法院提起抗告,保障受監察人救濟權,讓違法通訊監察無證據能力;並在刑事法院設置令狀審查專庭,貫徹法官保留原則,加強干預處分審查時效性與專業性。

柯建銘表示,明天中午前將把通保法、刑訴法、法院組織法、調查局組織法及刑事局組織條例等修法案送立法院議事處,希望5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能排入8日院會議程,8日院會能交付委員會審查。

中國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中午受訪表示,每名立委都可提案修法,國民黨團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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