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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收利益行銷若未揭露 公平會開罰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2013.10.31 00:00
公平會日前重罰三星寫手門事件,立委今天(31日)關切網路言論自由的問題。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如果民眾在網路上撰寫不實內容,將涉及廣告不實的問題;若收取廠商報酬而行銷,也必須將關係揭露,不能佯裝成客觀公正的消費者,否則公平會都將依法開罰。

台灣三星電子公司今年4月委託網路行銷公司,運用網路寫手行銷自身產品,並攻擊競爭對手,遭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處以新台幣1千萬元罰鍰。

台聯立委許忠信、國民黨立委李慶華31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公平會主委吳秀明,公平會如何處理類似事件?否則恐造成寒蟬效應,部落客寫手人人自危。

吳秀明表示,從三星事件開始,未來如果民眾在網路上撰寫不實內容,就會涉及廣告不實的問題。另外,若收取廠商金錢等經濟利益,也必須將關係揭露,否則公平會也會依法開罰。他說:『(原音)另外就是說,如果他收受了某個廠商的報酬、金錢等經濟利益,替那個廠商在說好話,他必須要把收受報酬的關係揭露出來,他沒有揭露這個收受報酬,佯裝成客觀公正的消費者的話,從三星的這個行為開始,我們就會處罰。』

李慶華指出,三星在國際的競爭手段惡名昭彰,有人認為罰1千萬會不會太少?吳秀明表示,這是公平會首次處罰網路寫手的案件,最大意義不在於罰鍰,而是揭穿這種商業行為,讓外界了解三星行銷手法的真面目,是很大的商譽損失。

李慶華說,三星公司目前只表示遺憾並未道歉,如果不服要提出訴願,公平會是否有充分信心?吳秀明強調,公平會深入調查4個月,過濾2、3萬則網路發言,書面資料高達4萬頁,可證明三星犯行相當明確。吳秀明也說,雖然調查網路案件的行政成本很高,未來類似案件仍會勉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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