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的資料顯示,截至今年6月,名下擁有3房以上的民眾,全台達66.2萬人,更甚者,名下有10間房者有16140人;其屋用途成為稅捐機關的焦點。以名下擁3房的人數,但對照100年度566萬所得稅申報戶中,列報租金扣除額者僅約6.3萬戶,核定租金扣除額53.2億元,占1.83兆元列舉扣除總額比重僅0.2%。財政部認定租賃市場逃漏稅嚴重,著手對租屋物件進行查稅。
事實上,都會區尤其房價居高的台北地區租屋市場龐大,租屋市場有一定的規模是長期以來的「公開秘密」。房仲業粗估,台北市的租屋人口應該百萬人以上,不過礙於實務上,租賃契約多半採租賃所得外加方式議定,房客為了多省房租,也就屈服於房東提出「不得申報」或「稅金外加」的要求。
國稅局著手蒐集租屋市場資料,包括個人出租公寓、套房等案件進行查稅;租屋網站刊登的廣告,各大專院校或熱門學區的租賃資訊等都可能成為查稅根據。國稅局將以市場流通的租賃資訊,交叉比對房東申報租金現況,追查有無逃漏稅。
財政部也呼籲,包租公、包租婆應將租金收入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若有短漏報情況,應依法加計利息自動補繳。若經查有逃漏稅情事,將加處三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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