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科長何淑惠指出,100年各縣市共接獲4.1萬件食品衛生檢舉案件,最後約70件共核發新台幣9.8萬元獎金;101年檢舉案件待查,共核發68件、12萬元獎金。
此外,102年共有桃園縣、南投縣、宜蘭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未編列食品衛生案件檢舉獎金預算。不過,衛福部並不清楚這些縣市是否從第二預算金等其他財源挹注獎金。
雙北、宜蘭的檢舉案件最多,其他縣市為何檢舉成案率及獎金核發如此之低,這牽涉到是否檢舉浮濫、舉證不實、稽查不易等因素。
何淑惠並解釋,有的縣市可能財政困難,或是地方議會不支持,以致未編列檢舉獎金,還有的情況是檢舉人不願透露個人資料,拒領或不知可領獎金。
何淑惠表示,雖然各縣市可以從食品衛生案件罰鍰提撥5%做為檢舉獎金,但基於尊重地方自治,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精神,中央政府衛福部不能強迫地方編列獎金做為民眾參與食安稽查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