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處理 江揆:考量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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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9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說,每次談到核廢料處理,沒排除任何可能性,除國內貯存場,也考量境外,但已牽涉其他因素,包括美國意向及中國大陸能否保持原來想法等。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正元在立法院質詢江宜樺,台灣與中國大陸有沒有就蘭嶼核廢料簽過任何密約?

江宜樺答詢說,早年似乎有某種接觸,但後續最新狀況,不是那麼確定;他沒看過合約,但曾了解有沒有這樣的公文,確有這樣的公文。

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呈報行政院同意,與中國核工集團簽MOU(備忘錄)。

蔡正元表示,前總統李登輝時代簽約,蘭嶼核廢料搬到中國大陸,台灣為何不履約?

經濟部長張家祝說,可能西元2000年後兩岸情勢較緊張,就沒繼續推動;不過,蔡正元表示,2000年後,台電送公文到行政院,行政院批示「如果沒於法不符,繼續履約」。

江宜樺說,曾向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了解早期是否有這樣的合約,後來只能查到台電有再上一次公文,確有蔡正元指出的行政院批示。

他說,可很審慎考量境內、外的任何處理方式,但已請相關部會接觸、了解美國或中國大陸對繼續履約是否有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