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日前提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修正草案,計劃將廢電線電纜、廢電腦、廢家電、廢電壓器、廢印刷電路板及其他廢料等12項混合五金廢料,放寬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環保署官員表示,放寬認定標準後,這12項五金廢料就可合法進口,有助擴大國內再生業者料源,避免產業外移。
不過該項政策遭到民間環保團體反對。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批評,這些廢五金中含有汞、六價鉻、鎘、鉛等有害物質,台灣沒有窮到要靠進口公害來救經濟,此大門一開,只是圖利少數廢棄物處理業者,卻讓全民受害、禍延子孫。
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理事長黃煥彰也指出,1970年代初期,台南二仁溪就曾因為業者燃燒廢五金以回收貴重金屬,讓該地方的水質與土染遭受重金屬嚴重汙染,至今仍未完全消除,現在環保署竟然還打算合法進口這些公害到台灣,簡直是瘋了。
黃煥彰表示,根據國際巴賽爾公約精神,所有電子廢棄物應在地處理,台灣反而要將自己變成電子廢棄物的世界工廠,將土地汙染留給下一代子孫,完全不符合世代正義。他說:『(原音)巴賽爾公約最大的精神是要在地處理,所有的電子廢棄物處理在每個國家要在地處理,台灣是不是進口公害來救經濟嗎?這些的代價是甚麼,是少數的熔煉的財團獲利,然後我們把土地汙染留給子孫,這個符合世代正義嗎?這是一個國家該規劃的永續之路嗎?』
環保團體批評,環保署口口聲聲表示現在資源回收技術大幅提升,但處理有毒廢棄過程一定會造成汙染,國內事業廢棄物一年有1,800萬噸左右都處理不好了,現在又要進口國外廢五金,相當離譜。環保團體要求環保署懸崖勒馬收回政策,別讓台灣成為世界級廢五金垃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