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文化部長龍應台(左)對文化部逐年降低的預算數表示,文化部向行政院提預算數原本是204億元,中央政府財政困難最後只批了161億,但她會繼續爭取。(圖文/姜林佑)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8日審查文化部預算,部分立委質疑文化部編列預算太少,文化部長龍應台表示,今年中央政府要求各部會預算減列8%,文化部預算反而增加了3%。面對立委邱志偉質詢,龍應台指出,《文化基本法》將於這個會期送進立法院,未來比照《教育基本法》,以法律保障文化預算佔國家總歲出的比例。
文化部103年本部編列義務預算82.8億元,其中工程款27.1億,包括台中大都會歌劇院興建計畫6.7億、屏東縣演藝廳興建計畫3.4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編列7億、 位於高雄市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編列10億。補助文化機構方面,公視基金會9億元、中央社3億元、央廣4.4億。
所屬機關(構)編列78.2億元,其中工程款25.2億,包括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15億、台灣戲劇藝術中心籌建計畫8.2億、南科館0.5億、台中文創園區建築工程1.5億。
以內容來看,文化部103年編列預算,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藝術發展業務分別編列預算逾48億,共佔總預算60%。文創發展司編列4億多元,比去年減少,有立委質疑文化部不重視文創發展,龍應台解釋,文創司身為推廣文創平台,不應編太多預算,經過部裡檢討,因此減列預算,但包含電影、出版等都與文創有關,只是名稱不包括文創二字,實質上,文創預算仍是增加。
103年首度將兒少文學列入培育發展對象,龍應台表示,兒少文學應該從源頭開始重視,以前都是從末端討論如何推廣閱讀與出版,卻忽略了小小國民。文化部將盤點少年、兒童文學刊物,扶植鼓勵。目前文化部正在討論是否增設兒童或少年文學獎,給予實質鼓勵,否則未來可能兒少文學書籍都會由大陸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