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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修法 法務部將邀學者研討

中央社/ 2013.10.28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法務部對是否廢除調查局與警政署的通訊監察中心表示,現在由法務部次長吳陳鐶為召集人,將邀集學者研討是否修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今天說,杜絕檢警調監聽浮濫,將推動修法廢除調查局與警政署所設兩座「通訊監察中心」。

法務部今天表示,當年在調查局及警政署刑事局設立各一座通訊監察中心,以分工監錄特定電信業者,且為了集中節省人力、物力及經費,採合併購買監錄設備並將調查局及刑事局列為執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建置機關。

法務部官員指出,建置機關須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須取得法官核發的通訊監察書(監聽票)才可執行監錄(掛線),一切是依法處理,並非濫權或浮濫監聽。

對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現在由吳陳鐶為召集人,將邀集相關機關、學者及專家研究改善以及討論是否修法。

調查局表示,通訊監察中心是依法成立的建置機關,不便表示意見。1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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