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伸堂: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960,652,3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96,065,236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102年7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067號函知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民國102年9月2日經授商字第102011791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亦已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9月6日台證上一字第1020018372號函核准在案。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02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02年10月18日起至102年10月31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應換發之舊股票:歷年已發行股份計普通股320,217,4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202,174,540元。2.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96,065,236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960,652,360元整。3.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224,152,21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41,522,180元整。4.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5.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2年11月1日(星期五)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102年11月1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102年11月1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檔案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4.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102年11月1日,委託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若退還之股款不足發放處理費時,請股東攜帶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領取(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五、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申報。六、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