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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混油 騙更大 24項內銷油品摻棉籽油 比率最高近三成 比大統混更兇

自由時報/ 2013.10.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李信宏、湯世名、吳為恭、劉曉欣/綜合報導〕數字會說話,謊話連篇的「富味鄉」也不得不認錯!

負責人陳文南列被告 250萬交保

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前晚承認在國內廿四項產品中添加了棉籽油,另外還在調和花生油中添加了花生香料。檢方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標示不實及詐欺罪嫌,將他列為被告,諭令兩百五十萬元交保。

新北市衛生局廿一日稽查富味鄉總公司時,富味鄉執行副總經理林秀蓉還喊冤說,所有使用棉籽油的產品全部外銷,國內產品未使用棉籽油,願與媒體促膝長談,盼釐清真相。連衛福部都誤信她的說詞,發布新聞稿,替富味鄉背書。

但是廿三日富味鄉兩款外銷油品被踢爆混充了九成五的棉籽油,新北市衛生局進一步發現,富味鄉三年來進口棉籽油五千八百多公噸,但精煉出口僅有一千八百五十二公噸,有近四千公噸棉籽油流向不明,廿三日深夜要求陳文南和林秀蓉到衛生局清楚交代流向。

陳文南自知紙包不住火,坦承只有一千八百五十二公噸棉籽油用於外銷,另二千五百七十八公噸用於內銷。

陳文南表示,一百年七月間因應國外客戶要求代工,開始進口棉籽油精煉,發現棉籽油適合當調和油,才在內銷的廿四項油品摻入棉籽油。不過,衛生局並不相信他的說詞,已採集富味鄉五十一項油品全部送驗。

新北衛生局 裁罰富味鄉800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長林雪蓉說,富味鄉違規情節重大,所以採「一油一罰」,廿四項摻有棉籽油的油品因標示不實,每件各罰最高的二十萬元,共四百八十萬元;調和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也罰二十萬元;另外,富味鄉說謊又規避稽查,重罰三百萬元,總計八百萬元。

彰化地檢署昨天會同衛生局搜索富味鄉的芳苑工廠,搜出一百五十多張配方表,確認內銷的五十一種油品有廿四種添加了十八.五%至廿八.七%的棉籽油,彰檢當場查封了其中的十七種,共六萬一千多瓶。

彰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大統除棕櫚油沒混充棉籽油外,其他全混充棉籽油,比率從四.三%至二十%。相較之下,富味鄉混得比大統更嚴重。

員工向檢方供稱 高層授意摻油

富味鄉工廠廿一日還願意讓媒體拍攝生產線自清,也出示相關檢驗報告接受詢問,但前天起已不再開放廠房與發言,有員工得知老闆「坦承」了,非常難過。

彰檢昨天在工廠召開臨時偵查庭,詢問包括科長、員工及品管部門人員在內的五名證人,五人都據實回答,還有人供稱是公司高層授意將棉籽油摻入油品中,讓檢方如獲至寶。全案昨晚已移交彰化地檢署併案偵辦,若詐欺罪名成立,陳文南恐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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