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不公開 6400萬免還烏龍定讞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儘管許文同、許嚴麗媖的兒子,6月間已向基隆地檢署自首承認詐保,但最高法院前天仍認為,國泰無法舉證投保人仍生存或其死亡是因病而非意外,判決許某子女6400多萬元理賠免還國泰人壽定讞,引發法界抨擊︰「又是一起烏龍判決!」
也有法界人士指,由於自首案仍在檢方偵辦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檢警不能告知法院,才會發生檢警破案,國壽判敗訴的怪事。
據了解,許文同夫婦83年向土銀借款1200萬元,有314萬元未還,87年又欠下1118萬,許文同還因偽造文書遭通緝。國泰懷疑夫妻與子女聯手詐保,曾向基隆地檢署提告詐欺,但因許氏夫婦下落不明,基檢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國泰人壽也曾向法院提出關鍵證人,就是許某轎車墜崖後,到現場勘驗的瑞芳分局警員劉泉宏,劉表示桃芝颱風過境台灣時,瑞芳當地無風無雨,依現場測量墜崖距離,不像失控衝落,反像是被推下懸崖,手機、鞋子等都在車內,幾乎是乾的,人工斧鑿痕跡明顯,不料最高法院前後兩件判決南轅北轍。
許氏夫婦落海失蹤一年後,3名子女聲請父母死亡宣告獲准,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債務,94年請求國泰理賠4200餘萬元,一審國泰敗訴、二審國泰勝訴,三審國泰勝訴定讞。至於93年國泰給付6400餘萬元保險金訴訟,一、二審認為,無法排除許氏夫婦墜落過程中彈出車外落海等其他可能,皆判國泰敗訴,前天三審也判國泰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