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政治大學24日舉辦高等教育評鑑論壇第三場次「教師評鑑」,廣邀各大學校長、教育部高教司與技職司討論「重現5年5百億的碧海藍天,研究型大學教師評鑑制度研討」、「教學型大學教師評鑑制度研討」及「再造台灣的下一個吳寶春─技職院校教師評鑑制度研討」三個主題。(圖文/姜林佑)
校長:評鑑對內對外都有意義
教育部24日舉辦高等教育評鑑論壇第3場次「教師評鑑」,上午針對研究型與教學型大學教師評鑑制度舉行專題座談。多位與談人不約而同指出,評鑑、升等項目應更多元化,輔以配套措施。
黃煌煇指出,大學教師評鑑有必要,教師不應排斥,就像入住觀光飯店都會看幾星級,買水果也要看A或B貨。他認為評鑑意義對內是同儕間激發性積極作用,對外則是對家長、學生、社會的公信。他強調,對研究型大學,尤其是5年5百億大學,更應該嚴厲評鑑,學校要聽進去,不能自傲。
缺點:只為通過不為學術貢獻
由於台灣大學教師評鑑與升等制度脫勾,評鑑結果大多僅為升等參考,陳弱水認為,台灣研究型大學建立評鑑制度,藉此維持或提高老師們的學術水準,但教師評鑑並未達成大學高水平的手段。他指出,評鑑最大缺點是讓老師以評鑑通過為目的,但學術貢獻有限。
評鑑該如何多元化?陳弱水舉例,著作專書類別應擴大,人文學科的教師除了學術論文,應容納教科書專書與普及性書籍,若是外語學院教授應納入其翻譯著作。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校長張新仁也指出,目前校內已經將教學專書納入升等審查送審著作。
政大國際事務學院教授季淳曾於洛杉磯西方文理大學任教22年,該校將教授的社會參與、社會影響力、公共服務都列入教授評鑑多元項目。例如,他長期於洛杉磯推動亞裔人士投票教育,學校將其列為公共服務的社會貢獻,助其拿到該校教授終身職(tenure)。
評鑑、升等需輔以配套措施
除評鑑與升等制度外,張新仁與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認為應輔以配套措施,陽明已規劃出資深教師帶領新進教師的制度,國北教大更自張新仁上任1年多來,規定每名新進教師都得申請1名「薪傳教師」,透過學校教學發展中心依其教學領域媒合資深優秀教師,在產學合作、學術研究、教學實務方面協助新進教師。張新仁形容,這是「客製化」系統,教師升等的要求比全面性教師評鑑更高,因此需要薪傳教師協助。她表示,學校對於教師的要求與支持是並行的,不論評鑑或升等都需輔以支持系統。
制度應針對教師適性訂定
世新大學副校長余致力則認為,過去國內大學重研究輕教學,此現象與制度設計有關,他認為評鑑制度和升等制度須針對教師適性制定,此外,評鑑不能扭曲資源配置,也不能抑制多元發展。
梁賡義表示,升等項目應反映學校的任務與該教師過去的貢獻,但目前他看到國內現象太過強調SCI、SSCI論文期刊數,反倒忽略各領域的差異,以同樣模式與框架套用於每個受評鑑教師,而非反映每個人的不同。
黃煌煇指出,大部分教師評鑑是由科技人主導,文學、管理領域學者相對弱勢,但不同領域應拋開主觀,相互尊重。他強調,研究型大學仍應以教學優先,如果大學不以教學優先只做研究,台灣大學乾脆叫做中央研究院台北分院。
政大講座教授錢致榕也認為,國內研究型大學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不夠,一流大學畢業生畢業後不見得有國外大學搶著要給獎學金。目前台灣教授升等是三級三審制,他認為,評鑑教師是否能升等不應只看產出論文數目,要以這名年輕教師過去5年對社會文明的貢獻,以及未來5年能給予的貢獻。他表示,大學的辦學目的在於培育一流人才,教育部談評鑑應考量如何恢復教授的榮譽感,如何讓學術重新成為學校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