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0/24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前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2)通過海外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之變更案。(3)通過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