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妻離家槍殺其友 癌末夫判無期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已癌症末期的嚴姓男子,因妻子離家出走,因而懷疑是受鄰居陳姓男子慫恿,去年11月間,他持槍到陳男經營的通訊行開槍,不但將陳男射殺,還將其店內一名賴姓男子打傷,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嚴男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間,嚴男先以3萬5千元的代價在網路上購買一把改造手槍及19顆子彈,並得知妻子躲在陳姓男子開設於苗栗市的通訊行。他開車前去該通訊行,直接闖入店鋪內並朝妻子開槍,在店內的陳姓與賴姓男子起身阻擋,陳男因左胸近距離中彈身亡,而賴男幸運逃過一劫。檢方偵辦後依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嫌將他起訴,苗栗地院判處他無期徒刑。

嚴男不服提起上訴,辯稱是槍枝走火而誤傷他人,但台中高分院法官依據目擊證人指控,認定嚴男一進入店鋪就持槍朝人射擊,具有預備殺人之犯意,仍然判處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