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0/23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變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於102年10月23日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020043352號函核准在案。8.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公司債尚未完成募集發行,其相關發行及轉換辦法,待募集發行後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