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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央行壓力測試 標準從嚴

中央社/ 2013.10.23 00:00
(中央社台北23日電)歐洲中央銀行(ECB)表示,為了證明其歐洲金融監督者的角色,明年在對銀行資產負債表進行壓力測試時,所採取的法規要比即將進行的資產評估更加嚴格。

歐洲央行今天在電郵聲明中表示,歐洲央行除了證實將要求銀行必須擁有8%的資本緩衝,資本定義將在分為3部分的評估中隨之變動。歐洲央行指出,資本定義於2014年1月1日生效,將在資產品質評估時採用,而壓力測試「結束」時生效的資本定義,將用於評估當中。

歐洲央行並未具體說明壓力測試的時間架構或細節。歐洲聯盟(EU)正逐步採用稱為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的全球資本標準,這個過程預定於2019年之前完成。

歐洲官員委託歐洲央行監督管理歐洲地區的金融體系,以防止引發二次大戰以來最嚴重經濟衰退的動盪再現。歐洲央行的使命將從制訂貨幣政策擴展到2014年的直接監管,這是該行成立15年來最重要的變革,也使其歐元守護者的聲譽面臨風險。

歐洲央行總裁德拉吉(Mario Draghi)在聲明中表示:「對於約占歐元區銀行體系85%的所有重要銀行,一體適用進行單一全面評估,對歐洲及歐元區經濟的未來是往前跨出的重要一步。透明是評估的主要目標。我們期盼這項評估將增強民間對歐元區銀行的健全狀態和資產負債表品質的信心。」

歐洲央行說,8%的資本要求將包括4.5%的普通股權益一級資本。此外還有2.5%的資本保留緩衝,「在將被認為是重要銀行的系統關聯性考慮進去後」,外加1%資本。(譯者:中央社徐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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