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警分局指出,民眾報案指店裡的取物夾娃娃機連續幾天遭人以強力磁鐵竊取物品,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比對後,發現一名陳男涉嫌重大,通知他到案說明。
警方說,陳男到案後坦承竊取夾娃娃機內物品,但他氣憤說,娃娃機上貼了「保證取物」,但自己花了180元,都無法順利夾到物品,不甘被店家騙才會用強力磁鐵取物。
陳男並帶著員警回到取物夾娃娃機旁操作,果然真的出現如陳姓男子所說,投入機台所限定180元共操作18次夾臂後,選物販賣機仍未夾取任何物品,甚至夾臂器一度還無法啟用。
由於機台未貼上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的查驗合格標籤,警方也將經營取物機的洪姓店家以賭博罪、詐欺及違反電子遊藝場管理條例,與涉偷竊罪的陳姓男子一起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