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情色大王:別處死槍擊他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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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洛杉磯2013年10月17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情色大王佛林特今天呼籲美國當局,讓35年前槍擊他的男子免除死刑。佛林特遭槍擊後癱瘓,終身得靠輪椅代步。
佛林特(Larry Flynt)為爭取言論自由槓上衛道人士和美國當局,官司一路打到美國最高法院。1988年,他終於贏得極具指標意義的言論自由官司,戲劇性人生1996年被翻拍成電影「情色風暴1997」(The Peoplevs Larry Flynt)。
佛蘭克林(Joseph Paul Franklin)1978年3月在喬治亞州1處法院外攻擊佛林特,導致佛林特癱瘓,終身得坐輪椅,法院已經判佛蘭克林死刑,且今年11月就會執行處決。
70歲的佛林特在「好萊塢報導」(THR)專欄表示,他希望以牙還牙讓佛蘭克林遭受同樣的苦痛,但不希望他死。
佛林特寫道:「槍擊發生這麼多年來,我從沒與佛蘭克林見過面。」
他說:「我希望能與他在同1房間中相處1小時,然後給我鐵絲剪和老虎鉗,讓我在他身上留下他對我造成的同樣傷害。但是,我不希望殺死他,也不希望看他死。」
佛林特說,佛蘭克林「因為我在『好色客』(Hustler)雜誌刊出1名黑人男子和白人女性的照片而攻擊我。他曾用炸彈攻擊多個猶太教堂…他恨黑人,也恨猶太人」。
密蘇里州最高法院裁定,11月20日注毒處死佛蘭克林。
不過佛林特說:「我有充分理由為法院的判決狂喜,但我沒有。」
他說:「我多年來坐輪椅,也思考這個問題。」
他說:「就我看來,死刑背後的唯一動機是報復,而非正義。我堅信,禁止公民互相殺戮的政府,也不該殺人。」(譯者:中央社張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