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第二批退稅77.5億 月底入帳

台灣好新聞/
12 年前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案件,將於10月31日開始核退,此波退稅案件總計44萬餘件,總金額約達77.5億元,屬於北區所轄總計17萬餘件,金額約達29.1億元。

北區國稅局說明,第二批退稅的受退稅對象,為5月10日到5月31日止,採二維、人工申報、稅額試算書面回復確認的退稅案件。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已填妥轉帳劃撥帳戶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退稅帳戶。

北區國稅局提醒,如果沒有採直撥退稅者,則必須依退稅憑單退稅,退稅憑單兌領期間從10月31日起到12月31日為止,受退稅人可以在期間內持憑單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財政部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的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採退稅憑單需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的等待時間,即安全又便利,更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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