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財經」雜誌針對20幾年來、匯集大陸59個落馬「裸官」案例,製作成上述報告,日前刊載報導。
報告顯示,在這59個「裸官」案例裡,有身處要職的政府高官,有地方或職能部門獨攬一方權力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有各類國企高層主管—其中以金融業管理主管人士占比最重。
按比例來分,金融行業占據24%,黨政官員占據34%,其餘多為非金融類的國有企業人員,所在行業涉及電信業、煙草業、石油業、證券業、交通業、旅遊業、服裝業以及其他商貿投資領域。
報告指出,這59人的涉案總金額高達人民幣數十億元。
報導說,「裸官」一詞自2008年方被提出,進而流行,指的是大陸涉案官員的配偶、子女甚或大部分財產均移至國外,而當事人則在國內「裸體做官」。
此報告指出,大陸「裸官」目前出現幾項特徵,首先,案發前,大肆貪汙或者受賄,毫無節制和顧慮。
其次,由毫無目的地倉促外逃,轉向提前充分準備,開始有序地轉移資產、選擇出逃國、安排境外國外的眼線,並開始斟酌眼線的可靠性,由安排朋友兄弟,向安排配偶和孩子的方向轉化。
再其次,犯罪行為發生後,仍留待觀望,以期得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