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教育正夯 自學家庭齊聚談經驗
日:自學生必須先「生病」
來自日本愛知教育大學的生嶌亜樹子老師及日本基督徒在家教育支援協會會長吉井春人牧師,在國教署長吳清山主持下,討論日本在家教育的現況。生嶌老師指出,日本《學校教育法》第1條定義學校的範圍,這些學校因而被稱為「一條校」,由於「一條校」並不包括在家教育,因此在日本選擇另類教育的學生面臨學籍和畢業問題。
此外,《學校教育法》第18條規定,體弱多病、發展不完全及其他原因而有就學困難者可緩期或免除義務教育,導致日本自學家庭必須主張子女「生病」才能自學。吉井牧師進一步指出,這也是為什麼在家教育被視為「不登校」,自學生總被社會認定是「逃學生」。
韓:左右派自學團體不交流
第二場由韓國西江大學教授金在雄介紹,韓國《國中小學教育施行辦法》規定,各級學校校長對患有疾病的學生得免除強迫入學。和日本一樣,在韓國要自學也得先「生病」才能得到校長同意。金在雄指出,韓國每年有5到7萬人學齡人口不在學校上課,部分是因為出國念書,其中也包括自學生。
金在雄呼籲韓國政府必須對在家教育的學生進行完整調查,包括自學家庭的社經背景、學生學習狀況、教材教法、網路使用、社交活動、大學入學、家庭價值和其他問題。他批評韓國自學家庭缺乏合作,像左派的反文化自學團體和右派的基督教自學協會就互不往來;部分基督教自學家庭全面使用美國教材來準備入學美國大學,完全不管韓國本土文化;他呼籲韓國自學家庭應該更常分享彼此經驗,建立反映政府政策的網路。
港:越來越多家長選擇提出申請
香港自學家長張惠侶表示,香港「可能是」亞洲對自學家庭最嚴峻的地區。雖然香港《基本法》第137條規定「學生享有選擇院校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求學的自由」,但香港政府對於違反「入學令」的家長得處以港幣一萬元的罰鍰以及3個月刑期。過去香港媒體對自學家庭的報導,多半以處理社會新聞方式大幅負面報導。
從去年開始,張惠侶一家人及其他香港自學家庭得到越來越多的正面報導。香港教育局也在上個月派專人去新加坡請益有關在家自學的法規與政策。越來越多的香港自學家長選擇向教育局提出正式申請,期待香港教育局能依法以書面方式回覆家長。
台灣從1997年開始試辦在家教育,到今日有完整法規可以從小學、國中到高中辦理在家教育,儼然成為亞洲各國典範。與會的國際代表一致肯定台灣政府的作法,台灣的自學環境為他們的學習對象,希望有朝一日,日本、韓國、香港和中國也能合法承認在家教育為多元學習的型態之一,讓孩子不必「生病」就能合法自學。
教育選擇權聯盟召集人陳怡光表示,台灣目前自學生約2200多人,台灣的自學團體多元,發展經驗豐富,有機會成為亞洲自學教育盟主。不過,台灣的教育主管機關對於自學教育的發展態度保守,未來比較可望領導自學發展的可能是鼓勵創新、多元思考的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