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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風險大 陸擬設舉債上限

中央商情網/ 2013.10.12 00:00
(中央社台北2013年10月12日電)避免地方債規模擴大可能誘發金融風險,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研擬設立地方政府舉債規模上限,並推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

大陸21世紀經濟報導今天報導,大陸財政部、銀監會、審計署等跨部會聯合行動正試圖揭露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風險。

在大陸審計署啟動近年來最大規模的五級政府債務審計行動一個月後,銀監會8月也召集地方銀監局和商業銀行在黑龍江哈爾濱召開2013年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監管工作會議。

銀監會在上述會議表示,平台監管關鍵在於加強資金「需求側」管理,有效抑制地方政府過度負債衝動。

銀監會研擬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和地區經濟發展等因素基礎上,設立地方政府舉債規模上限,並在一定範圍內公布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積極推進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

報導引述一位政策性銀行工作人員說,以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為例,由於介入平台早,很早就建立了一套地方政府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風險指標。但這套指標近年來對地方債風險識別、評等和預警功能卻不顯著。

這也是此次銀監會首次提要制定設立地方政府舉債規模上限以及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的關鍵原因。

報導說,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層級機構存在失衡。

所謂失衡,指的是省、市、區縣三級平台中,區縣級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相對較弱,平台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和再融資能力普遍不高,但區縣級平台總數卻占全部平台家數的66.8%,是目前平台貸款的主體。

同時,約有37.5%平台貸款將在2013年至2015年到期,與去年同期相較,3年內到期貸款占比增加3個百分點。這將使得平台貸款到期風險由階段性風險轉變為長期性風險。

此外,一些地方為規避監管,透過新設平台或平台重組,利用平台名單制以外的公司進行融資,並以土地出讓收入或財政資金為主要還款來源。這些階性平台融資規模大,且不受監管,造成債務風險隱匿。

大陸地方融資平台,是指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透過劃撥土地、股權、規費、國債等資產,迅速包裝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承接各路資金,把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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