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案)。
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天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不信任案若要通過,至少需57席立委贊成。目前中國國民黨有65席立委,民主進步黨40席、親民黨2席、台灣團結聯盟3席、無黨團結聯盟1席、無黨籍1席。1021011
※你可能還想看:
【國慶日提倒閣案 蘇貞昌:做事不是計較輸贏,而是在歷史時刻,做對的事。】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10100016-1.aspx
【綠提倒閣 府:與民意背道而馳】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10100147-1.aspx
【綠擬倒閣 王金平:依程序處理】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10100204-1.aspx
【綠提倒閣 學者:只是虛張聲勢,選擇不是很智慧】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10100297-1.aspx
(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