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0/092.公司名稱:台火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9月份本月營業收入淨額原上傳734仟元更正為600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原上傳122,874仟元更正為122,740仟元。8.因應措施:已完成更正申報,並特此更正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