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猥褻鄰居幼女 男子遭判刑5年

中央社/ 2013.10.08 00:00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8日電)彰化一名男子將鄰居就讀國小的幼女帶到彰化市一處運動公園猥褻得逞,又在女童住處猥褻成功,男子遭判5年徒刑。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民國100年,男子向鄰居當時就讀國小五年級的幼女謊稱要帶她去好玩的地方,男子將女童帶到彰化市一處運動公園,猥褻女童得逞後交給對方新台幣100元,要求女童不得說出此事。

男子得逞後食髓知味,隔年又在女童住處客廳用手隔著內褲撫摸女童下體,男子又拿100元給女童,幾天後,男子走進女童住處客廳,女童母親發現幼女不敢走進客廳發現不對勁,追問女童後才得知幼女遭猥褻。

男子在法官審理此案時否認有任何猥褻行為,辯稱自己住在附近,常去找女童父親聊天、泡茶,自己從未給過女童金錢,只有曾請過女童和她的父親吃東西;男子的辯護人則說,女童父親目前無業,有可能是女童父親唆使幼女誣告被告,企圖索取鉅額賠償。

地院法官根據證人證詞等,認為男子利用被害人年幼可欺,對女童猥褻,事後又交付金錢,要求被害人不可宣揚,嚴重妨害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事後又未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可上訴。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