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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不正義 弱勢難求一個家

立報/本報訊 2013.10.07 00:00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10月7日是聯合國的世界人居日,反迫遷連線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分別前往行政院抗議,遭迫遷的社區居民組成反迫遷連線,抗議人民居住權遭受侵害。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批判政府社會住宅政策的不正義,資源分配嚴重不均。

(上圖)10月7日為聯合國訂定之世界人居日,當日上午由十數個反迫遷團體與人權團體共同組成的反迫遷連線前往行政院大門前,針對近年國內多起迫遷事件中政府對人民居住權的漠視表達強烈抗議。(圖文/楊子磊)

反迫遷連線代表、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副召集人高榮志表示,居住權是人權,而非財產權,政府必須改變思維,不只是財產、土地、房子問題,重要是人與土地的情感,集體迫遷人群,是對居住權最嚴重的侵害,尤其聯合國人居署的「適足住房權」,不只保障有產權住民,更包括「違建」住民的居住權。

徵地賣財團 掠奪人民財產

高榮志指出,落實程序正義必須舉行聽證會,但是從苗栗大埔、竹南崎頂、台北士林文林苑、華光社區、紹興社區、淡海二期、台南鐵路東移到桃園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都沒有達到「讓利害關係人參與決策過程」的程序保障最低標準,只會依法行政強拆。

內湖遭迫遷居民田明達表示,原本有私有地的家園,20幾年前被台北市政府徵收,一部分土地變成南港大坑溪整治工程,另外的土地被市府徵收成為誠正國中校地,當時土地徵收價碼非常低,是市價的1/10,還要繳交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他抗議也無效。他提到,現在國中學生人數減少,加上學校裁併,應該發還他60%被徵收土地。

田明達憂心,政府還想BOT,將土地賣給財團使用,政府使用人民土地要有正確原則,政府不可徵收人民土地轉賣財團,吃掉人民的財產,轉賣背後也可能牽涉貪污舞弊。

反迫遷連線將持續針對居住議題開課,推出「居住權戰鬥教室」,討論圈地與土地抗爭議題,也作為分享組織經驗與各界對話的平台。

▲內湖居民田明達的私人土地於戒嚴時期遭政府徵收,當時的徵收補償僅有市價的一成,還須繳土地增值稅與印花稅,他表示政府徵收民地後若非作為公共建設之用途,一旦轉賣便如同貪污。(圖文/楊子磊)

無障礙住宅太貴 身障住不起

殘障聯盟代表張彥逸表示,身心障礙分為有形障礙與無形障礙,有形障礙例如坐輪椅的朋友出入口一定要平順,才有辦法進去,有階梯就無法跨過門檻,但要找到合適障礙者的無障礙住宅,機會非常少,而且租金昂貴,無法跟一般人一樣享有居住的權利。

張彥逸說明,無形障礙是身障朋友進駐社區時,常會被附近居民反對,就算有能力付租金,居民不能理解身障,身障就無法有居住權利。一個良好的制度,可以讓弱勢者跳脫出被幫助的角色,如果有完善社會住宅機制,身障朋友就更有能力貢獻社會。

▲殘障聯盟代表張彥逸表示,住宅設計鮮少為身障者安排無障礙結構,即便有此設置,租金也高於一般住宅。(圖文/楊子磊)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彭揚凱呼籲,政府須將住宅資源優先分配在照顧弱勢的租屋補貼,以及社會住宅投資,提高社會住宅弱勢入住保障比例,檢討台北市、新北市歧視年長者的入住資格規定,並針對弱勢家庭設定合理租金。租金補貼制度要根據家庭狀況及居住地區,設定不同額度的補貼,住宅法必須改革,落實照顧弱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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