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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振道: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07 00:00
壹、本公司於一○二年六月六日召開之第九屆第十次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一五六、三一八、○六○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八月二十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2421號函暨經濟部一○二年九月十四日經授商字第10201191720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元整,分為一○○、○○○、○○○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六五九、八二○、四三○元整,分為六五、九八二、○四三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之1。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增資資金來源:自一○一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一五六、三一八、○六○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二.三六九一元)。 2.發行股數:一五、六三一、八○六股。3.每股面額:壹拾元。4.發行總金額:一五六、三一八、○六○元。5.發行價格:不適用。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二三六.九一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元整,實收資本額八一六、一三八、四九○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八一、六一三、八四九股。參、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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