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性招待 監院糾正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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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日電)監察院說,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人員不當接受承包廠商飲宴、喝花酒及性招待,達30餘次,期間近2年,今天糾正營建署。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林鉅鋃提案,糾正內政部營建署。

監察院說,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督導工務所主任及主辦等4人辦理「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永和市轄段工程第7標及第8標等二項合併」期間,屢屢接受承包廠商飲宴、喝花酒及性招待,次數高達30餘次,期間長達近2年,營建署北區工程處及政風室竟從未發覺,紀律蕩然無存。

監察院表示,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督導工務所辦理新北環快永和段第8標工程完工現場確認會勘作業時,便宜行事,沒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規定,邀集監造廠商及施工廠商會同辦理勘驗,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