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身障者 婦幼隊宣導防性侵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日電)台北市婦幼警察隊今天呼籲,身障者若遇到性侵,應冷靜提高警覺,記下歹徒特徵。

為強化身心障礙者對於自我安全認識和防制被害,台北市婦幼隊派員至文山特殊教育學校進行宣導,以性侵害防治和簡易防身技能為主題。

婦幼隊說,性侵案加害人不一定是陌生人,熟人占多數;加害人從18歲至30歲男性比例最高,被害人以12歲至18歲未成年女性比例最高。

婦幼隊表示,被害人面對危險情境需冷靜處理,隨時提高警覺性,並記下歹徒特徵。

婦幼隊說,性侵案好發於夏季,每天傍晚5時到凌晨4時為高峰期;發生地以加害人住處最多;行經出入飯店、公園、工地、車站等地區死角、暗巷應提高警覺。

若遇到危急時刻,被害人可運用身上或周邊隨手可得物品攻擊歹徒要害防身,如鞋跟、雨傘、原子筆、鑰匙、皮包、皮帶等,也可隨身攜帶防身配備如哨子、警報器。

婦幼隊說,若不幸遭性侵並被恐嚇,先求離開現場,之後趕快到鄰近警察局、商店等安全或人多處所,尋求協助並報警,且一定要勇敢告知父母、師長或可信任的人。

儘量記住歹徒外表特徵如身高、體型、口音、衣著等,及犯案交通工具像是車牌、車號、顏色等標記,可幫助警察查緝歹徒。

婦幼隊說,遭到性侵害,先不要洗澡和更換衣物,由父母或社工人員帶到醫院,社工和醫生會做適當處理和立即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