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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閣解散國會? 江揆:尊重立院職權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2013.10.01 00:00
針對有人建議通過倒閣案、解散國會以化解現階段的政治僵局,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1日)表示,依照憲法規定,解散國會的發動權在立法院,無論立法院是否發起或通過不信任案,行政院都尊重立法院依職權做出的決定。江宜樺也說,由於行政院是當事人,所以不便表示太多意見。

為打破現階段立法、行政之間的政治僵局,與馬英九總統親近的律師陳長文拋出「解散國會」的建議,民進黨立委已積極尋求連署,將達成案門檻。

對此,行政院長江宜樺1日出席立法院院會前受訪表示,最近社會上確實有人主張透過倒閣、解散國會來化解目前的政治僵局,但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

江宜樺指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解散國會前,必須先由立法院對行政院通過不信任案,假使不信任案通過,行政院長就必須辭職,並在10天內陳請總統解散國會。江宜樺強調,整個發動權在於立法院,行政院會尊重立法院的決定。他說:『(原音)根據我們的憲法規定,這整個的發動權是在國會通過不信任案,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必須尊重立法院的職權;也就是說,究竟會不會發起不信任案和通過不信任案,我們必須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至於通過倒閣案及解散國會是否為化解僵局的方案之一?江宜樺則強調,這是憲政上的重要問題,社會各界也開始思考並討論,但由於行政院是當事人之一,不便表示太多意見,他並重申,會尊重立法院依職權所做出的決定。

另外,對於今天能否上台做施政報告?江宜樺說,行政院的態度仍然相同,希望能夠依憲法規定進行必要的施政報告及總質詢;至於是否要以書面替代口頭報告,則交由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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