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星公僕上賭場 月逾4次須申報

中央商情網/ 2013.09.30 00:00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新加坡2013年9月30日專電)為了防止公務員因賭貪汙,新加坡公務員未來上賭場每個月超過4次必須申報,對某些特定職位的公務員還有更嚴格的規定。

新加坡貪汙調查局前助理司長楊少雄因為涉嫌挪用公款遭起訴,重創新加坡反貪形象,由於楊少雄涉挪用部分公款賭博,新加坡政府著手研擬限制公務員上賭場的規定。

新加坡公共服務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公務員只要光顧新加坡兩家賭場,若每個月超過4次,或購買賭場年票,都要在7天內向所屬單位申報,新規定自明天起生效。

新加坡兩間賭場聖淘沙名勝世界與濱海灣金沙,外國遊客進入免費,新加坡人則必須繳1次100新幣(約新台幣2400元)或1年2000新幣的入門費。

如果公務員的職位讓他容易被收買或利用,或是這個公務員的錯誤行為將嚴重影響公部門的形象,這類公務員每上1次賭場,就必須在7天內申報,不過公共服務署並沒有明確指出哪些職位的公務員適用這項條款。

賭場管制局的人員或是與賭場執法和調查相關的人員維持原規定,除非因公否則禁入賭場。

楊少雄因為涉嫌挪用新幣170萬元公款,日前被檢方以嚴重背信、偽造文件及洗錢等21項罪名起訴,是貪汙調查局成立以來,涉案層級最高的官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