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2/09/30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預計不超過新臺幣150億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