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波: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1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額度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6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9/26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並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經101年10月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45,000,000股,並得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在案。(2)第一次於民國102年9月26日辦理,私募總股數為25,000,000股,總金額為84,500,000元。(3)現因募資期限即將屆滿,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畫,經董事會決議,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第二次之20,000,000股私募。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