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全: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投保中心) 債務人: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北院木101司執全公字第1024號2.事實發生日:102/09/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執全字第1024號,投保中心(債權人)與本公司(債務人) 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聲請禁止本公司收取對第三人建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之因減資得退還股款新台幣壹佰零柒萬伍仟貳佰元,不得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 對債務人清償。4.處理過程: 已委任律師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式處理並持續與投保中心洽談和解相關事宜,以保障公司 及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已委任律師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式處理並持續與投保中心洽談和解相關事宜,以保障公司 及股東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