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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姐受審 否認助官嫖女星

中央社/ 2013.09.24 00:00
(中央社台北24日電)有大陸「高鐵一姐」之稱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案今天於北京第二中院開庭審理。她因結識大陸前鐵道部長劉志軍,非法獲利人民幣約20億元,但她否認仲介及安排劉志軍嫖宿女星。

京華時報今天報導,在檢方起訴書中,未說明此前盛傳「丁書苗出資安排劉志軍嫖宿多名女性」的說法。此前劉志軍案的審判中也未著墨此事。

報導引述消息稱,丁書苗從走街串巷賣雞蛋的小販,搖身一變成為海撈高鐵建設的女商人,她坦言大陸官商間「買官行賄」的潛規則,但否認仲介女明星給劉志軍認識,丁書苗說,「我自己也是女性,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來。」

丁書苗曾投資籌拍大陸電視劇「紅樓夢」,劉志軍貪汙受賄案爆發後,大陸輿論盛傳,不少參與演出的女星和劉志軍發生關係。

但在起訴書中,僅詳細提到丁書苗如何助劉志軍買官及在鐵路工程中的獲利情況。

報導說,丁書苗因結識劉志軍,得標大陸高鐵建設項目57個、涉案金額高達1858億元,非法獲利20多億元,而她也不忘為劉志軍打點疏通。

2008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為劉志軍及劉的人馬買官行賄金額達4900多萬元。但證據顯示,買官賄款都遭騙走。

58歲的丁書苗是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教育程度小學,她深知大陸官商間的「潛規則」外,也努力塑造自己的正面形象,為買「慈善光環」,行賄已遭公訴的國務院前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達38次。丁書苗捐款後,由范增玉利用職務之便安排表揚,行賄金額計約4000萬元。

丁書苗於2010年底供出與劉志軍的非法行為,劉志軍於2011年初遭免職。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7月一審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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