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報導引述一項全大陸城鎮居民家庭情況調查指出,大陸灰色收入主要集中在部份高收入居民,並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說明腐敗對大陸社會的影響層面在擴大。
調查還說,大陸頂層家庭的收入是底層家庭的20倍;社會保障向高收入者而非低收入者傾斜。
報導引述的這份調查是基於2012年對全大陸27個省份市、縣、鎮、建制鎮的城鎮5344戶城鎮常住居民的家庭情況和最新統計數據,由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收入分配課題組發表。
研究結果顯示,估計大陸2011年城鎮10%最高收入家庭的實際人均收入約為18.8萬元,是統計收入的3.2倍。
基於2012年調查數據,作者完成新的研究報告,得出三大發現:
一、大陸灰色收入為6.2兆元,約占大陸GDP的12%,且集中在高收入居民,並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說明腐敗對社會的影響面在擴大。
二、大陸城鎮居民收入基尼係數為0.501,城鎮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鎮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遠高於官方統計的8.6倍。
三、大陸相對收入差距有所縮小,但絕對收入差距和灰色收入總量仍繼續擴大。
報導分析,調查結果傳達幾個重要資訊,大陸灰色收入進一步膨脹,及從最高收入家庭向中高收入家庭擴散的趨勢,不是一個積極現象;這意味著腐敗之風向全社會擴散,也意味著維持社會正常分配秩序的法律制度有進一步瓦解的危險。
但報導強調,這絕不意味大陸所有居民共同從腐敗中受益,受益者仍是少部份有「尋租」機會(行政權力介入企業和個人經濟活動,導致特權者取得超額收入機會)的人群,他們在中高收入階層中也只是一部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