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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同:薄判無期是懲罰性判決

中央商情網/ 2013.09.22 00:00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013年9月22日電)大陸政治評論家李大同今天針對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表示,這是對薄熙來當庭翻供的「懲罰性判決」,同時警惕日後的政治犯。但薄熙來肯定會上訴,以堅持自己無罪的主張。

曾任中國大陸「冰點」雜誌主編的李大同,在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作上述表示。

李大同直指,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肯定比北京當局「原本規劃的刑期」要來得重,理由就是薄熙來在一審時全盤翻供,「不配合演出」。當局被惹惱下,便將他「往頭(最重)裡判」,因此這是「懲罰性判決」。

他說,除了懲罰、報復薄熙來翻供,法院把薄案刑度加重的目的,也是在「以儆效尤」,以此警惕日後的政治犯,不要學薄熙來「當庭翻供」那一套。

但李大同表示,這場審判從庭訊到判決,沒有任何嚴肅性及公正性可言,「禁不起任何推敲」。因為,檢方指控薄熙來的許多證據很難成立,甚至違反基本的法律常識,讓整場判決像是演出一場「滑稽劇」。

他指出,像是薄家在法國尼斯的別墅,光憑檢方的證據,如何能證明別墅就是薄妻谷開來所有?「不妨把同樣的證據,交給法國法庭審理試試」。此外,薄熙來被指貪污的人民幣500萬元,只憑下屬王正剛一個人的供詞就證明是貪污,實在站不住腳。

李大同認為,對薄熙來這個政治生命已經結束的政客,實在沒有必要作出無期徒刑的判決,只能用「懲罰翻供」來解釋。

但李大同研判,薄熙來勢必會對今天的判決提出上訴,否則就是對一審時全盤翻供的動作自打嘴巴。但薄熙來心裡一定也清楚,「上訴也沒有用」,不會改變任何事實,而實際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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