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去年在網路聊天室認識87年次少女,雙方交往成為男女朋友,由於少女平日住在學校宿舍,王男某日假冒少女家長向舍監請假,在少女離校後帶往苗栗縣苑裡鎮租屋處過夜,兩人當晚發生關係。
少女母親事後察覺有異,進一步追問才發現女兒結交大了10多歲的男友,還發生關係,氣得報警,堅持提告。
案件移送至苗栗地檢署,檢方偵辦時,王男已因涉及其他案件入監服刑,被害少女及母親均未出庭,偵查終結後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將王男提起公訴。
王姓男子去年在網路聊天室認識87年次少女,雙方交往成為男女朋友,由於少女平日住在學校宿舍,王男某日假冒少女家長向舍監請假,在少女離校後帶往苗栗縣苑裡鎮租屋處過夜,兩人當晚發生關係。
少女母親事後察覺有異,進一步追問才發現女兒結交大了10多歲的男友,還發生關係,氣得報警,堅持提告。
案件移送至苗栗地檢署,檢方偵辦時,王男已因涉及其他案件入監服刑,被害少女及母親均未出庭,偵查終結後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將王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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