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被控涉司法關說遭國民黨撤銷黨籍,中央選舉委員會已發函到立法院,要求註銷王金平立法委員名籍。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國民黨委任陳明、林合民、李永裕3名律師,下午5時30分左右抵達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抗告,遞交20頁厚的抗告書。
陳明受訪時提出2項理由表示,根據台灣高等法院的一份裁定以及日本最高裁判所判例,政黨對黨員處分屬於政黨內部自治事項,普通法院並無審判權,原審認定有誤。
陳明並指出,王金平的立委資格,最遲在中選會將註銷黨籍公文送到立法院時,當下就已經消滅喪失,既然如此,就來不及用假處分來定暫時狀態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