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檢方表示,韓嫌僅因口角之爭就對幼童施暴,手段兇殘,情節極其惡劣。且韓嫌是累犯,具明顯的社會危害性,建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北京市一中院上午開庭審理「摔死女童案」。
韓嫌在法庭上翻供辯稱,事實和起訴書有出入;自己從沒想過要傷害人,沒想到會導致一個孩子死亡。
韓嫌指,當時只覺得在大庭廣眾下和女人打架很丟人,看到旁邊有輛車就舉起摔在地上,他說,以為是購物車,「不知道是嬰兒車」,「我憑良心說,我當時確實不知道裡面有個孩子」。報導指,韓嫌講這段話時速度很快,兩手不停地搓,聲音洪亮。
今年7月底,韓嫌乘坐李姓駕駛的車子,在大興區科技路公車站附近,因停車問題與李姓女子發生爭執,竟從嬰兒車內抓起李女才2歲多的女兒摔在地上,導致女童顱腦損傷死亡。
檢方另以涉嫌窩藏罪逮捕幫助韓嫌逃離現場的李姓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