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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李應元釋憲捍衛憲政防止民主叛變

大成報/ 2013.09.13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報導】

立法委員李應元指出,自今年8月31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違反法律與程序,將偵察偵結並無具體犯罪行為的司法案件,變成馬英九總統在9月6日以後展開一連串政治鬥爭的黑材料,引發社會動盪與憲政危機。

依據民主法治國家行政、立法與司法獨立的基本精神,檢察總長黃世銘與馬英九政府聯手以非法監聽黑資料所引起的憲政危機,依據憲法第76條之意旨,已有民主叛變與顛覆國家之嫌。

據此為捍衛憲政秩序,防止民主叛變,立委李應元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5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提起釋憲連署,希望大法官本諸正當程序之精神、維護民主憲政之良知與保護台灣民主制度的態度,排除馬英九總統的干預,為守護台灣民主與人民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馬英九總統在9月6日以後,利用檢察總長黃世銘違反法律與程序的黑材料,夥同副總統吳敦義與行政院長江宜樺展開一連串的政治鬥爭,並以政黨內規侵害憲法所賦予的國會自主,引發社會動盪與憲政危機,形同民主叛變。

依據憲法第七十六條所制定的立法院組織法,即確立民主法治國家行政、立法與司法獨立的事實;其第3條之規定: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簡單說,立法院院長的職務已受憲法之保障,目的在於為人民、為國家「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所以,從立法委員中被選為立法院長後,不能以一般立法委員的身分視之,更遑論恣意剝奪其職務。因此,馬英九特偵組將國會議長行為無罪構陷成為政治有罪的荒誕行徑,形同背叛國家、民主的毀憲行為,更不必說馬英九導演中國國民黨考紀會這齣爛戲!

馬英九總統利用司法檢察總長黃世銘違反法律與程序的黑材料,夥同副總統吳敦義與行政院長江宜樺展開一連串的政治鬥爭,並粗暴地剝奪現任立法院院長的行為,重點並不在於馬英九要消滅王金平,而是馬英九等人的政治鬥爭行為,已有違反與適用憲法之疑義與爭議。據此,為捍衛憲政、防止民主叛變,以及守護台灣民主與人民權益,本人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5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即日起提起釋憲連署,並希望大法官應本諸正當程序之精神、維護民主憲政之良知與保護台灣民主制度的態度,排除馬英九總統的干預,為守護台灣憲政民主與穩定國家體制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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