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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立委資格 立院註銷才算

自由時報/ 2013.09.1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王立達指出,王金平在法律策略上,對自己有利的訴訟,「能提的就提、能告的就告」,王立達建議,「以拖待變」是最佳策略,而且絕不能輕易離開立法院長職位,「留在有權力的位置,才有機會翻案」。

王立達:留在權力位置 才有機會翻案

王立達分析,「能提的就提、能告的就告」的策略上,王金平應同時提出民事和行政訴訟,依法院審理速度,案子可能要拖半年以上才會確定,「時間拖得愈久,對馬政府的傷害愈大」,特別是案子一日不確定,立院就可能持續空轉,責任卻不在王,王的同情者就會愈來愈多,未來有無可能情勢逆轉,就有不少想像空間。

至於未來假處分後的民事和行政訴訟,王立達認為王未必全無勝算,甚至「五五波」,因為不同法院和法官,可能有不同見解。

對於王目前所採的訴訟模式,王立達認為大致正確,在民事訴訟上,假處分程序走完後,應提起確認社員 (即黨員)關係訴訟,另外,在行政訴訟上,除提假處分外,也應同時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要求將中選會認定他黨籍已註銷的處分給撤銷掉,如訴願程序完成,就可直接打行政訴訟。

羅承宗:回歸選罷法 讓整個程序走完

南台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羅承宗則認為,王金平何時喪失立委資格,選罷法規定得不夠明確,竟出現「中選會收到公文就生效」或「立法院註銷後才有效力」等兩種不同解讀。他認為,不論政治立場為何,還是應回歸選罷法,讓整個程序走完,即經立法院註銷後才生效較妥適。

羅承宗指出,本案應先釐清國民黨撤銷王金平的黨籍,是否為無效的行政處分,依目前報導資料,特偵組在調查上有不少瑕疵,國民黨依據該調查所得做出的撤銷黨籍處分結果,自然存在極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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