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學者:評選院士制度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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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013年9月12日電)大陸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近日受審表示,受賄部分錢財用於參選中國科學院院士。大陸著名海洋科學家汪品先就此指出,院士制度如果再不進行大刀闊斧改革,將受更多爭議。

院士選舉的問題,連大陸官方媒體新華社也提問其中是否存在「不能說的秘密」?並指出院士的桂冠讓很多人趨之若鶩,近年來院士增選工作備受關注,「有關質疑也層出不窮」。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蘭娟表示,院士必須在學術上有原創性成果,有重大社會經濟貢獻,「這些成就是幹出來,不是跑出來的」。

同濟大學海洋地質國家重點實驗室、中科院院士汪品先表示,張曙光索賄參選院士的問題,「充分暴露了我國院士評選制度存在的問題」。汪品先說,大陸現行的院士制度是特殊時期的產物,今後如果不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將受到更多爭議。

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院植物生理生態研究所研究員沈建華認為,近年來很多案例都說明在院士評選中,出現愈來愈需要「運作」的情況,甚至由單位出面,組織強大的公關團隊,有強大的財力支持,「這在圈內幾乎是公開的秘密」。

沈建華說,當選院士的人,不一定是科研能力最強、學術成就最突出的,而是那些擁有一定社會地位、能夠掌握一定行政資源的人。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指出,院士評選雖然強調要拒絕拉關係跑票,但這種現象卻沒有完全杜絕。

熊丙奇說,「院士評選有嚴重利益化的傾向」,評審中把一些學術標準異化為「利益標準」,是一種非常畸形的路徑。當學術權和行政權結合,將產生「學官」群體,他們通吃官場、教育界、學術界、企業界。

在這次張曙光案件中,「需要『打點』的究竟為何人, 必須追查」,熊丙奇說。

針對張曙光在法庭上披露的問題,中國科學院已發表聲明表示,以往在張曙光參選院士的過程中,沒有收到「花錢參評」的投訴。如果在這次司法調查中查實那位院士有受賄等違法行為,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中國科學院院士是終身榮譽,每2年增選1次,候選人要經過推薦和評選產生。

推薦有2種途徑,一是院士直接推薦候選人,每次增選,每位院士推薦候選人不超過2名,獲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薦,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學部與候選人被推薦的學部相同為有效。

二是大陸國務院各部委、軍方四總部,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國科協等的所屬單位或一級學會,可按組織系統推薦本單位、本學會的候選人。

推薦之後,由中科院各學部常務委員會組織院士對候選人評審,再進行差額無記名投票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