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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循司法救濟 聲請假處分 訴請確認黨籍存在 台北地院將儘速裁定

自由時報/ 2013.09.1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陳彥廷、陳慧萍、王寓中、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上午被國民黨考紀會撤銷黨籍後,隨即依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昨天下午三點多,火速派人赴台北地院遞狀,訴請「確認中國國民黨黨籍存在」本訴,並附帶聲請「在判決確定前,繼續行使國民黨員職權」與「在判決確定前,禁止國民黨將撤銷黨籍證明書送中選會」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北院昨下午三時卅分收狀後,認定為重大矚目案件,且案情特殊、複雜、對國家公益有重大影響,不到一小時就抽籤分案,並決定採合議審理,由於合議庭昨有一位法官請假,無法召開合議庭討論,最快今天才能召集開會決議本訴與假處分的相關調查事項。

北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表示,合議庭知道此案的特殊性,會積極做出裁定,將儘快請雙方表示意見,合議庭不排除開庭辯論,以求儘快裁定。

遭撤銷黨籍後,王金平昨天下午在寓所前受訪表示,他處之泰然,未來會尋求黨員可以救濟的程序,提出救濟,捍衛權利。依國民黨內規,對於考紀會處分申訴期可以有二十天,但他完全沒有機會申訴,對此他也不想多談,只說「公道自在人心」。

王金平說,有太多支持者都要求他採取「許舒博模式」(打民事訴訟並提假處分),若能尋求正當途徑維護、保有自己黨員的權利,這也是大家可以理解的。

王隨後委託律師撰寫書狀,派員送北院,繳納「本訴」裁判費三千元,「假處分」裁判費一千元,完成遞狀,本訴是依民事訴訟法二四七條提起確認之訴,假處分是依同法五三八條、五三八之一條聲請定暫時狀態並緊急處置。

國民黨:撤銷黨籍昨天已生效

針對王訴諸司法途徑,國民黨發言人殷瑋昨以「尊重司法」回應,但他也強調,王案與「許舒博模式」不同。

殷瑋強調,國民黨黨紀處分規定原有一項但書,「如涉及黨職或公職之遞補問題,應俟申訴期滿時或申訴案處理確定後再決定遞補與否」,但九十九年十月修正後,該但書已被刪除。因此,昨天就是王金平撤銷黨籍的核定生效日,雖然當事人在處分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即可提出申訴,但只要撤銷黨籍的決定未變更,一切依照原決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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