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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椿科技: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佈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10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9/102.公司名稱:和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1)基本資料如下:...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 最近二季累計科目 (102年7月) 期增減% (102年2季) 期增減% 102年1季至102年2季 單季 (IFRS自結數) (IFRS核閱數) (IFRS核閱數)---- --------- -------- -------- -------- ---------------營業收入 161 1.90% 456 9.62% 775(百萬)稅前純益 13 85.71% 29 123.08% 28(百萬)稅後純益 9 50.00% 22 100.00% 22(百萬)每股盈餘 0.11 57.14% 0.27 107.69% 0.26(元)(2)102年7月份財務資料為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核閱,僅供投資人參考。(3)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公司於集中市場股票價格變動係由市場自由交易機制所決與公司並無關聯。(4)本公司無「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式」第二條所列重大訊息情事。(5)本公司之重大訊息未達「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式」第二條各款標準,故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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