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七年度第一次第二期員工認股權憑證初次行使認購新股發放及上市日期公告壹、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9月16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49100號函暨本公司九十七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七度第一次第二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9月5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60,000股,並經洽詢台灣證券交易所同意,自中華民國102年9月12日(星期四)起上市買賣。二、新股發放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12日。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叄、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