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波3日駕駛「蔡田號」膠筏在台菲重疊海域被菲律賓海上巡邏隊以越界捕魚扣押,駐菲代表目前正與菲方協調。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根據漁業署提供的資料表示,蔡波被扣押的地點離恆春沿岸78浬,已違反漁業法規定的膠筏只能在台灣沿岸12浬內捕魚。
農業處副處長姚志旺表示,依漁業法,蔡波必須被開罰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目前先解決他在菲律賓的人身安全問題,回國後再依法處理。
蔡波妻子施麗華表示,如果縣政府真要罰,那他們只好受罰;只是政府沒落實漁業政策宣導,其實有很多漁民駕駛膠筏到台菲重疊海域捕魚,蔡波不是第一個,縣政府是不是要追罰?
施麗華說,廣大興28號事件後,恆春地區漁民就有很多種說法,說政府已經與菲律賓協商好,可以在台菲重疊海域的第幾個小島到第幾個小島附近捕魚;漁民知識不高,政府應該多宣導漁業政策。